从1995年3月加入盗窃团伙后,在白银盗窃摩托车等,价值五六万元。1996年3月在宁夏的银川砸车二十多辆,盗得的东西价值二十一万余元。1997年5月,在兰河砸车五六十辆,盗走车内物品价值四五十万元,在山丹砸车三起,盗窃五起,价值万元。
银川警方一举侦破了该团伙,大部分案犯落网。焦乐负案在逃,携妻子儿女逃匿于山丹,化名张万,以躲避计划生育为名,对外声称做生意,先后认识苏民、丁海等,很快组成新的盗窃团伙,结伙或单个作案,所盗物品得手后转至山丹临时租住的房里,就地廉价出售。9月份他与苏民在河西大市场牛仔专卖行,盗得牛仔裤三百余件,将赃物拉至张掖后便宜卖出。在张掖,他俩盗窃八十多件羊毛衫,以生意人身份就地卖给过路人。
9月初某天晚上,张掖市区马路边停一拉货的过路大卡车,他俩扒上车,卸下六箱布鞋。天亮后,车主忙于赶路,来不及报案,自认倒霉。
这一起起一桩桩盗窃案,能瞒过侦查员的眼睛吗?交待吧,自己可是罪恶累累,不交待吧,怎么能够瞒过这些公安呢……对此,焦乐思想斗争激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