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尚不分不清爱情和对老师的敬仰之情,更不懂得是怎样的滋味,只觉得见到老狼那天让我有了靠近他的冲动,我并不觉得自己疯了,也并未因为喜欢老师而羞耻。
事实证明,我认准的人一定不会让我失望,他的一言一行都会让我在心里一次次欢欣鼓舞。就像我在马天宇唱该死的温柔之前就粉了他,就像我时至今日都记得老狼。
老狼讲课台风奇清,枯燥的数学公式总会被他幽默风趣的狼式笑话让我牢牢记住。
向来数学课点头如捣蒜的我竟从没有再犯过困。
他习惯穿浅色方领衬衣,身材偏瘦,上课遇到难解的题会装模作样摸摸自己似有似无的小肚腩,然后冲台下的我们抛抛橄榄枝。男生大多反应快,争着抢着回答,我的数学思维也并不差,但不善于表达,内心有了自己的看法后便盘算着老狼会怎么讲下去。
老狼走路稍微有点外八,每次拿着教材路过走廊时会和调皮的男生们调侃几句,然后踱着方步回了办公室。
粉上老狼后,我的生活多了很多要做的事情。
周二周五的第一节课都是数学课,因为是住校生,早早赶到班里比较容易,于是我成了每节数学课最早到的人,坐在靠窗的位置等班里人渐渐多起来,等老狼踱着方步走进来。然后听他拉着长音喊:“来,孩儿们,上课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