座谈会结束后,康生为“扩大战果”,使“斗争深入”,在七八月份,又追查出一个与王实味相联系的所谓“成全、王里、潘芳、宗铮、王实味”的“反党五人集团”来。
这年9月,李维汉被调离了中央宣传部和中央研究院,到陕甘宁边区政府任秘书长一职,再没有过问中央研究院的反王实味斗争。
1942年10月23日,中央研究院党委作出了《关于开除王实味党籍的决定》,称王实味“从1929年参加托派活动以来,始终没停止过托派的活动”,“是一个隐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”。根据这个决定,王实味被当做敌人送交保卫部门审查。
1943年4月1日,康生下令将王实味正式逮捕。
康生式的审讯开始了,王实味在“坦白罪行”和“否认自己是托派”之间,来回转圈,审讯工作并不顺利。
看来,其中必有隐情。
然而,康生那一套“逼、供、信”式的审讯方法,很少有人能抵挡得住,最后,王实味也无招架之功,最终承认自己是托派,而且还是个“自命天马行空、半狂的托派英雄”。
“抢救运动”结束后,作为中央社会部副部长,李克农主持了甄别工作,因为甄别对象太多,按照轻重缓急的次序,王实味的问题被排在了最后。
然而,不幸的是,由于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种种主客观原因,最终,李克农于1946年也作出了王实味是“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”的结论,认定王实味到延安来是有目的的,即进行有组织的“托派活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