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时,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: 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, 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 情节特别严重的,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 第二款规定: 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, 犯前款罪的,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 情节特别严重的,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, 对违法广告不依法进行查处, 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其他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行为, 构成犯罪的, 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七十四条 国家鼓励、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, 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 倡导文明风尚。
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。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版面、时段、时长发布公益广告。公益广告的管理办法, 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。
【释义】本条是关于公益广告的原则性规定。